第549章 脑门儿纹檳榔,社会我最狂
  何安在自我感觉良好,他对自己当前的形象十分满意,这很便衣,能够极大程度地掩人耳目,十分引人注目的同时,又十分不引人注目。
  就是对普通人而言,都会忍不住多看一眼;可对行动专员来说,谁能想到这一副欠揍模样的黄毛杀马特是何安在?
  现在的何安在,连王林江见了都认不出来;准確来说,不是认不出来,而是不敢认。
  陈晓清染成了粉的,何安在染成了黄的,萧文君染的彩虹色,极其炫酷。
  三人染完发就已经很晚了,关於吃接下来去什么,则採用朴实无华的剪刀石头布来决定,一人选一个,谁贏了听谁的。
  何安在贏了,於是三个里胡哨的社会男女带著一只猫,去了江缘大酒店,一进门他们自己都感觉自己不像是来吃饭的,倒像是来找工作的。
  至於何安在为什么要来这,因为他的车还在这停著。
  吃饭的工夫,他们討论接下来要做什么。
  陈晓清表示想纹身。
  额……这……
  纹身就算了,毕竟是一辈子的事,弄几张纹身贴贴一下得了。
  陈晓清也並没有真的想去纹身,染髮也好,纹身也罢,並不是她想做的事,她想做的,是这些事不被允许的叛逆。
  纹身不是她想纹,而是家里肯定不会不同意,所以才去纹。
  她並不喜欢纹身,倒不至於为了一时的叛逆毁了自己,她提出纹身,实际上也就是想贴张纹身贴,把自己暂时变成家里人反对的样子。
  他们去买了时效半个月的防水纹身贴,回到家中,就像三个玩贴纸的小孩,在自己身上,以及对方身上,各种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