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64章 金镑辞追剿,瓷宴醉广州
  当晚的晚宴,设在广州城內的 “粤海楼”—— 一座临珠江而建的中式楼阁。楼阁共有三层,飞檐斗拱,雕樑画栋,屋檐下悬掛著数十盏走马灯,灯上绘著 “八仙过海”“龙凤呈祥” 的图案,入夜后点亮,如同繁星落在江面。走进楼阁,迎面是一座巨大的屏风,屏风上用金线绣著 “百鸟朝凤” 图,凤凰的羽毛栩栩如生,周围的侍女们穿著青色的襦裙,端著托盘,步履轻盈,如同穿梭在画中的仙子。
  晚宴的主厅设在二楼,厅中央摆著一张巨大的圆桌,桌面是用整块紫檀木打造,打磨得光滑如镜。桌子周围摆放著十二把梨花木椅,椅子的靠背上雕刻著龙纹,扶手处包裹著一层柔软的黑绒布。最让眾人惊嘆的,是桌上的餐具 —— 全套都是大顺的精品瓷器,碗碟是青花缠枝莲纹,盘底印著 “大顺乾隆年制” 的红款(註:此处按东方歷史瓷器风格设定,贴合大顺帝国的中式背景),勺子和筷子则是用象牙打造,筷尾镶嵌著细小的翡翠。
  “诸位贵宾,一路舟车劳顿,今晚备了些广州的家常小菜,不成敬意。” 端王笑著抬手,示意侍女上菜。话音刚落,第一道菜便端了上来 —— 白切鸡。瓷盘里的鸡皮呈金黄色,油亮光滑,如同琥珀般剔透,鸡肉则是雪白色,皮下还带著一层薄薄的油脂,却丝毫不显油腻。侍女还端来一小碟薑蓉蘸料,薑蓉里混著少许生抽和香油,香气扑鼻。
  “这是广州的『三黄鸡』,用清水慢煮,煮到八分熟便捞出,这样皮脆肉嫩。” 端王介绍道,“蘸著薑蓉吃,最能体现鸡肉的鲜。” 雷恩夹起一块鸡肉,皮果然脆得咬下去有 “咔哧” 声,肉质细嫩,汁水饱满,薑蓉的辛辣正好中和了油脂的腻,满口都是鸡肉的清香。
  威廉早已按捺不住,夹起一大块鸡皮塞进嘴里,含糊不清地说道:“好吃!比利物浦的烤鸡嫩多了!这皮也太脆了!” 他说著,又伸手去夹第二块,却被罗莎拍了下手:“少吃点!后面还有好多菜呢!”
  紧接著上桌的是烧鹅。瓷盘里的烧鹅色泽红亮,表皮泛著油光,侍女用刀轻轻切开,里面的鹅油便顺著刀刃流淌下来,滴在盘底的荷叶上,散发出浓郁的酱香。旁边还配著一小碟酸梅酱,端王解释道:“烧鹅用的是本地的黑鬃鹅,先醃后烤,烤的时候刷上麦芽糖,皮才会酥。酸梅酱能解腻,是烧鹅的绝配。”
  威廉这次学乖了,用筷子夹起一块鹅腿肉,蘸了点酸梅酱送进嘴里。鹅皮酥得掉渣,肉质紧实却不柴,酸梅酱的酸甜与鹅肉的酱香混合在一起,瞬间在口腔里炸开。“绝了!这比伦敦最有名的烤牛排还好吃!” 他忍不住竖起了大拇指,连阿基米德学者都放下了手中的笔记本,专心品尝起来。
  隨后上桌的菜更是让人目不暇接:清蒸石斑鱼用的是珠江口的新鲜石斑,只放了薑丝和葱段清蒸,鱼肉雪白细腻,入口即化,鲜得让人舌头都要吞下去;煲仔饭装在小巧的砂锅里,锅底结著一层金黄的锅巴,米饭里混著腊肉、腊肠和青菜,香气浓郁,锅巴咬起来酥脆可口;艇仔粥则盛在青花瓷碗里,粥底熬得浓稠绵密,里面放著鱼片、虾仁、花生、蛋丝,喝一口暖到心底;还有水晶虾饺和蟹籽烧卖,虾饺的皮晶莹剔透,能看到里面饱满的虾仁,烧卖顶端的蟹籽咬起来 “咯吱” 响,鲜美无比。
  罗伯特教授捧著一个青花瓷碗,一边吃著煲仔饭,一边盯著碗底的花纹,嘴里念念有词:“这瓷器的釉色真均匀,花纹也精细,比利物浦博物馆里的东方瓷器还好看!要是能拆下来研究研究釉料配方……” 话没说完,便被阿基米德学者瞪了一眼,教授只好悻悻地低下头,继续扒饭。
  三、五粮液戏少爷,醉语笑满堂
  晚宴进行到一半,侍女端上了酒水 —— 不是西方的葡萄酒或威士忌,而是用青瓷酒瓶装著的白酒,瓶身上贴著一张红纸,写著 “五粮液” 三个大字。“这是大顺川蜀之地的名酒,用五种粮食酿造,酒精度数较高,诸位可以尝尝。” 端王示意侍女给眾人倒酒。
  雷恩看著侍女给威廉倒了小半杯,眼中闪过一丝捉弄的笑意。他记得威廉之前总吹嘘 “什么烈酒都不怕”,上次在马六甲喝了半瓶朗姆酒就差点醉倒在甲板上。雷恩悄悄端起自己面前的酒瓶,走到威廉身边,拍了拍他的肩膀:“少爷,难得来东方,得喝个尽兴啊!这酒看著就烈,你敢不敢跟我比一比?”
  威廉正吃得兴起,闻言抬头,看到雷恩手里的酒瓶,顿时来了劲:“比就比!谁怕谁!不就是东方的白酒吗?我威廉?特纳还没怕过什么酒!” 他说著,把自己面前的酒杯推到雷恩面前,“倒满!今天不醉不归!”
  雷恩强忍著笑,拿起酒瓶,將威廉的酒杯倒得满满当当,白酒在青瓷杯里泛著透明的光泽,浓郁的酒香瞬间散开,带著粮食的醇厚。“好!够爽快!” 威廉拿起酒杯,不等雷恩说话,便仰头一口喝了下去。
  “咕咚” 一声,酒杯见了底。威廉刚把酒杯放下,脸色便瞬间涨红,像是被蒸汽锤砸中了脸,他猛地咳嗽起来,双手捂著喉咙,眼泪都快咳出来了:“咳…… 咳咳…… 这酒…… 这酒也太烈了!比…… 比雷霆符文弹还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