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34章 摧枯拉朽
  第434章 摧枯拉朽
  武定元年九月,邱县郑矿主发动这场叛乱,正式揭开了东昌府乃至山东各州府农会运动的大幕。
  九月,武定皇帝痛下杀手,诛灭郑家一百八十余口,将临清矿场全部收归国有,杀得人头滚滚。
  临清矿主无限怀念前明时代,怀念那个几十年不上朝的万历皇帝,现在想想,曾经被他们称为贪财好色与民争利的朱祤钧,比起烧杀抢掠无恶不作的刘招孙,简直是圣人仁君直追尧舜。
  当年万历皇帝在位时,只是派了几个宦官充当税监收取矿税,便被正人君子们骂的狗血淋头,嚷嚷着什么与民争利苛捐杂税。
  不仅被咒骂,在临清、云南、辽东,代表皇帝权威的矿监太监们还被当地暴民威胁(有些太监真被杀死了),事后,皇帝也不敢继续追究。
  万历一朝,当然也包括后面的天启崇祯朝,地方豪强势力不断膨胀。
  明中后期,缙绅往往与豪商勾结,甚至很多缙绅本身就是大商人或有商人背景,如叶向高、申时行、王锡爵等。商人势力的膨胀,商人从政,其影响力远远超过那些传统的读书人。
  武定皇帝首先要清理的,便是这些官商结合,占据地方资源的大地主、矿场主。
  按照齐国律法,天下所有矿产土地都归皇帝所有,百姓只拥有使用权,任何人不得占据。
  刘招孙放弃了从元代便开始施行的包税制度。
  商税、矿税无需经过牙商、牙人转手,而是直接由大齐税吏征收,拒绝中间商赚差价,这种税收模式需要极强的政策执行力。开原军从不缺乏执行力。
  这些大矿主、大地主、无论是否有罪,不论品行如何,在滚滚向前的历史车轮碾压下,只能粉身碎骨。
  武定皇帝下令战兵与民政代表进驻矿区,连同从矿工中选出的代表,三方共同管理矿务。
  对于其他各类产业如湖泽、山林、盐场的管理,也采取这种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