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5章 搬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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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放在现在,却是正儿八经已失传的绝技……故宫和国博都没有。
  试想一下,当老太太看到林思成指甲上的那点漆的时候,该有多激动:
  能调漆,就肯定会调釉。会调釉,就肯定会复烧,会复烧,就意味着能把匣子里的那两只杯儿复原如初……搁谁不激动?
  如此一来,逻辑完美闭环:因此才刚一见面,老太太就问他要不要拐棍上的古玉。之后又那么亲和,就跟失散多年的老奶奶见了亲孙子一样。
  所以,送一方三百万的砚台算什么。这要放以前,信不信锔匠能问她要一半?
  但林思成图的不是这个,他就是想试一试。
  这可是鸡缸杯,真要能补好,信不信以后名字能上教科书?
  想了好久,林思成呼了一口气,把匣子推了回去:“老人家,我以前没补过,回去后得先练练手!”
  当然没补过,别说补了,谁敢说见过?
  老太太露出牙床,又笑了起来:“对,先练练手,就拿这箱碎瓷练……要不够,俄们再找……”
  林思成怔了怔:怪不得是一樽弘治斗彩和一樽娇黄釉?
  弘治斗彩源自成化斗彩,相对而言,工艺更复杂。而娇黄釉又源于斗彩瓷,与之相比,施釉、控温要求更高。
  能把这两件补好,再补鸡缸杯,基本十拿九稳。
  林思成想了想,点了点头。
  到这里,林思成已经没什么看东西的兴致了。而什么样的东西,又能抵得过鸡缸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