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32章 临江抢劫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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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整个案件的涉案金额最终核实下来是二百三十四万。

  高翔个人获利约一百六十万,刘小芳获利约二十六万,方圆获利约三十五万,周秀兰获利约六万八千块。剩下的差额是中间环节的损耗和部分未追回的现金。

  追赃方面,高翔名下有这套碧桂园的房子,按揭,还欠银行三十多万,一辆车,银行帐户余额加上现金大概有五十万出头。加上刘小芳和方圆那边追回的部分,初步能退回的赃款大约在一百八十万左右。

  两百三四十万里追回一百八十多万,已经是很不错的成绩。

  可这个结果陆诚不太满意,但也没什么办法——骗婚案的赃款流动性太强,很多钱经过多次拆分转移之后就散了,部分已经被消费掉,追不回来。

  至於高翔是怎么得知刘小芳被抓的——这个问题在审讯中没有得到明確回答。高翔的说法是“刘小芳被带走之前给一个朋友打了电话,那个朋友告诉了他”。

  陆诚追问那个朋友是谁,高翔给了一个名字和电话號码,查下来確实有这么一个人,是刘小芳的老同学,住在江海。

  时间线上说得通——刘小芳被拘传之前在家里有一小段时间,陆诚他们上门的时候她正在收拾东西,那个时间窗口里打一个电话是有可能的。

  这个解释合不合理?能说得过去。那当初陆诚怀疑的“內线”呢?

  没有证据。

  陆诚在心里翻来覆去地掂量了这件事,最终选择了暂时搁置。没有证据的怀疑只是猜测,猜测不能代替事实,更不能用来指控任何人。

  但他把这个疑点记在了自己的笔记本里——不是工作笔记,是他自己隨身带的那个黑色小本子,只有他自己能看到。

  案子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是在高翔到案后的第十一天。

  三个月后,一审判决下来——高翔以诈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六个月,並处罚金二十万元;刘小芳以诈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七年,並处罚金十万元;方圆以诈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六个月,並处罚金五万元;周秀兰以诈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缓刑两年。

  宣判那天陆诚没去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