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六章 麒麟裂笏,千夫所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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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单就早朝而言,仅五军都督府、锦衣卫指挥使等极少数高级武职被允许参与。
  但也仅限於“侍立”,几乎没有发言资格。
  徐承略虽立下泼天战功,若无崇禎特旨恩准,连这皇极殿的门槛都摸不著!
  饶是如此,亦要遵循非天子垂询,片语不得擅发的明律!
  更遑论弹劾?还是当朝弹劾掌管天下兵马粮秣的兵部?
  依《大明会典》朝仪,徐承略开口即犯天条!
  再来说“弹劾”,弹劾权虽是文官体系的“特权”,但也有著严格的限制。
  唯七品言官(御史、给事中)有著风闻奏事、弹劾百官的特权,可当殿“面劾”。
  六部尚书,都察院等高官若要弹劾,需將奏摺递呈通政司,亦无“面劾”之资格。
  至於武职要弹劾,呵呵!连奏事权都没有,只能將弹劾奏摺递交通政司。
  而且內容需与军事事务相关,若纯为政治攻击,通政司可直接驳回。
  这便是大明以文驭武的天堑,文官政治地位远凌驾於同级乃至高级武將之上,故有高级武將向低级文官行礼的怪相。
  而徐承略此次当朝面劾,无疑打破各种铁律,直劈文官集团命门!
  “僭越!”
  “狂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