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十一章 平疆安万境,寒夜话安澜
  政务之上,他遴选朝中干练清廉之臣与当地贤明乡绅共治地方,推行大周律法与制度,整顿积弊已久的吏治,严惩辽人遗留的贪腐小吏,革除苛捐杂役。
  但在某些方面,他並未完全照搬大周旧制,而是结合燕云实情,推行了几处改革新政。
  其一,便是田亩缓徵之制。
  辽人统治时,常以“草场税”“戍边税”盘剥百姓,不少农户因战乱弃田逃亡,土地荒芜。
  顾廷煜下令,燕云各州田亩,三年內免徵夏秋两税,只需农户量力开垦,待田亩丰熟、家室安稳后,再逐步恢復徵税,且税率较大周內地减半。
  同时,明確规定“谁开垦、谁所有”,允许流民认领无主荒田,官府发放种子、农具,鼓励百姓重归农耕。
  此举既解决了流民的生计,又能逐步恢復燕云的农业生產,让百姓有了扎根故土的底气,远比强行徵税更能凝聚人心。
  其二,简化户籍与诉讼流程。
  辽人统治时期,户籍混乱,百姓户籍多被豪强与辽人官吏掌控,迁徙、婚嫁皆受牵制;诉讼之时,流程繁琐,贿赂成风,百姓冤屈难伸。
  顾廷煜下令,简化户籍登记,允许流民凭乡邻担保登记户籍,无需繁琐证明,且户籍归地方官府直接管理,严禁豪强插手。
  诉讼上,推行“简易案三月结、疑难案半年结”,在各州县城郭设置“便民诉案点”,由官员坐堂,无需百姓奔波远途,同时严禁官吏索贿,凡拖延办案、收受贿赂者,一经查实,立即革职查办。
  这一改革,既理顺了地方管理,又让百姓感受到了“说理有门”的安稳,褪去了对官府的畏惧。
  其三,兼容辽俗,宽待归降辽人。
  燕云百姓数十年受辽人统治,不少人家与辽人通婚,习俗上也有交融,若强行推行大周习俗,难免引发牴触。
  顾廷煜並未强求百姓改变饮食等习俗,允许百姓保留原有生活习惯,只是禁止辽人遗留的“殉葬”“苛待奴婢”等陋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