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1章 新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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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回到內宅后,蓝明先是在书房沉思了一会。

  矿工问题比佃农复杂得多。

  谁都知道要打地主、分田地,那矿工呢?

  打监工、打管帐的?还是说去把矿给分了?

  前面的屁用没有,后面的没有屁用。

  他摆出笔墨纸砚,写下了五个字“债务奴隶制”。

  这是走访的直观感受,先用债务捆绑、再行奴隶之实。

  有了这个前提后,思路就开阔了。

  蓝明又分別写下“破除债务依附”、“改奴隶制为僱佣制”。

  前者好解决,把各种卖身契、借契、高利贷契……统统翻出来烧了,或者说乾脆宣布无效。

  至於后面的,他想到一个方案——日结。

  很快,蓝明顺著这个思路写了下去:

  “一、矿区收归军有,收益三成用於矿区维护与福利,帐目公示。”

  “二、矿工自由出入,不得扣押人身。”

  “三、工钱日结,多劳多得,收工发钱,不得拖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