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1章 新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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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回到內宅后,蓝明先是在书房沉思了一会。
  矿工问题比佃农复杂得多。
  谁都知道要打地主、分田地,那矿工呢?
  打监工、打管帐的?还是说去把矿给分了?
  前面的屁用没有,后面的没有屁用。
  他摆出笔墨纸砚,写下了五个字“债务奴隶制”。
  这是走访的直观感受,先用债务捆绑、再行奴隶之实。
  有了这个前提后,思路就开阔了。
  蓝明又分別写下“破除债务依附”、“改奴隶制为僱佣制”。
  前者好解决,把各种卖身契、借契、高利贷契……统统翻出来烧了,或者说乾脆宣布无效。
  至於后面的,他想到一个方案——日结。
  很快,蓝明顺著这个思路写了下去:
  “一、矿区收归军有,收益三成用於矿区维护与福利,帐目公示。”
  “二、矿工自由出入,不得扣押人身。”
  “三、工钱日结,多劳多得,收工发钱,不得拖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