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3章 古怪的新合约
  林將军来访后第三天,第二期节目组的人就到了。效率之高,姿態之“积极”,完全不像一个刚刚经歷过重大危机、理应谨慎行事的团队。
  来的是一个三人小组,领头的自称项目协调主管,姓周,四十岁上下,戴著金丝眼镜,笑容职业而疏离,像一张熨帖的面具贴在脸上。
  另外两人一男一女,像是助理和法务,手里提著厚重的公文包。他们甚至没有过多寒暄,问候了一下我的伤势,就直接进入了主题——新的合约。
  一份比第一期厚了將近一倍的合同文本,被小心翼翼地放在了我的病床小桌板上。宋娇就坐在我身边,眉头从看到那份文件起就没鬆开过。
  我让宋娇帮我翻页,用左手支著,一行行看下去。前面的条款大同小异,关於直播义务、基础保障、安全区域的界定,甚至比第一期更细致,显然吸取了教训。但翻到“参与期限与退出机制”那一章时,我的眼神彻底冷了下来。
  白纸黑字,写得清清楚楚,明明白白,却透著一股冰冷而强势的荒谬感:
  对於非特邀参与者:
  1.需缴纳200万元人民幣作为“沉浸体验保证金”方可参与。
  2.退出违约金条款如下:
  参与满三年后退出:无违约金,退还保证金。
  参与满两年不足三年退出:支付违约金200万元。
  参与满一年不足两年退出:支付违约金500万元。
  参与不足一年退出:违约金以500万元为基础,每不足三个月,金额翻倍(例如:参与9个月退出,违约金1000万;参与6个月退出,违约金2000万;以此类推)。
  对於特邀参与者(合同附件名单標註,我的名字赫然在列):
  1.必须完成五年完整参与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