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323章 如果你同意他们进祖坟,你用什么脸去见你亲爸妈
  金琛也不废话,开门见山:“金牧和金怀仁自尽了。法律会怎么判?”
  金椿推了推眼镜,沉默了两秒,在组织语言。
  然后他开口:“人死了,刑事责任就终止了。他们不会被判刑,不会有判决书,不会有『有期徒刑』或者『死刑』这种说法。”
  金鈺在旁边插嘴:“那不就完了?人死了,帐也消了?”
  金椿看了他一眼,摇摇头:“帐消不了。刑事责任终止了,但財產责任还在。”
  他放下手里的文件,开始掰著指头数:“《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九十八条写得清清楚楚——对於贪污贿赂犯罪、恐怖活动犯罪等重大犯罪案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依照刑法规定应当追缴其违法所得及其他涉案財產的,人民检察院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没收违法所得的申请。”
  金茂听得有点懵:“什么意思?人都死了,还要追钱?”
  金椿点头:“对。这叫『违法所得没收程序』。人死了,刑事责任没了,但违法所得不会自动变成遗產留给他们家人。国家会继续追。”
  他顿了顿,补充道:“而且,金牧和金怀仁的罪名——叛国罪、內鬼案,属於『危害国家安全』犯罪。两高司法解释里明確把这一条列进去了。”
  金鑫从沙发上坐直了:“所以他们会有一个『判决』?但不是判刑?”
  金椿点头:“对。检察院会向法院提出没收违法所得的申请。法院受理后,发公告,公告期六个月。”
  “公告期?”金琛皱眉。
  金椿解释道:“法院要在全国公开发行的报纸、法院官网刊登公告,告诉他们——你们死了,现在要没收你们的財產。公告期六个月,这期间,他们的近亲属、还有其他对財產主张权利的人,可以申请参加诉讼。”
  金鈺插嘴:“那要是没人申请呢?”
  金椿看他一眼:“没人申请,法院就开不开庭审理。检察机关负责举证,证明这些財產是违法所得。如果证据確实充分,法院裁定没收,上缴国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