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章 朱门酒肉
  【二千七百余石麦,三百余石粟,二百余石豆,二十五石白面……】
  【七十余匹布、二百七十二两银,五百余贯铜钱、七百斤铁、三套明甲,十四套布面甲、二十五匹马、二十四头牛……】
  土屋內,刘峻手握帐本,很快便將黄崖百户所军户们所缴获的东西看了个大概。
  各种粮食在三千二百多石,布匹银钱价值八百多两,甲冑少的可怜,牲畜和铁料数量还算不错。
  除此之外,还有破破烂烂的刀枪等冷兵器,以及少量火器和四百多斤火药。
  “狗日的,还真是藏得不浅!”
  刘峻看著那三千多石粮食和二十五石白面,顿时就有些急眼了。
  通过前身的记忆,他可是知道黄夔那廝哭穷多年,在外都穿著打补丁的袄子,如今却藏著这么多好东西。
  明代卫所制下,边塞军户七屯三守,普通种地的军户在种完自己的五十亩军屯田后,產出粮食上交,自己则是可领十二石粮食和两斤盐。
  负责守城的军户,则是额外可以获得六石粮食,同时出任务巡逻时还有额外的行粮和每年发下的袄子与布匹。
  除此之外,军户属於每户抽一丁当差,其余人不管是务农、科举还是从商都可以。
  按照朱元璋定下的军户制度,实际上相当於把军户的工作承包给一个家族。
  如果这个家族人多,那兵役就轻,如果人少,那兵役就重。
  卫所制度本身没问题,有问题的是这套制度已经执行二百六十多年了,朱元璋时期定下的各种规矩,早就不被武官放在眼里了。
  洪武年间,黄崖百户所有五千亩军屯田,每年能產出五千石经过处理的实粮,发出军户的军餉和行粮后,按理来说每年能存下三千石粮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