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97章 修订水滸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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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把国会通过的议案制定为法案,是重製礼乐的重要一步。
  按照皇帝的说法,这就是礼法治国——
  在礼乐指导下制定法律,作为所有人都应该遵守的法案。
  如果有人对法案有异议,可以提出修改。
  但在没修改前,就要继续执行,或者由皇帝颁布詔令临时废止。
  刘宗周对此是支持的,《礼记·乐记》有言:
  礼以导其志,乐以和其声,政以一其行,刑以防其奸。礼乐刑政,其极一也。
  儒家向来视礼刑为互补,把礼法作为最高层面的典章制度。
  外儒內法,也是汉朝之后儒家治国的显著特点。
  只是和纯粹的法家不同的是,儒家將刑名视作教化的手段,是用来防备奸人的。他们更提倡礼乐教化,提高世人的道德水平。
  《礼记·乐记》有云:礼节民心,乐和民声,政以行之,刑以防之。礼乐刑政四达而不悖,则王道备矣!
  这也是刘宗周重製礼乐,所希望达到的目的——
  他希望用礼乐刑政,辅佐天子行王道。
  刘理顺作为硕儒,对此也极为认同,他向刘宗周道:
  “国会能制定法案,地方议会是否能制定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