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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6章 官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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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金城,是侨置琅琊郡的郡治。

  因为元皇帝司马睿是以琅琊王的身份南渡,而且带了一千多户琅琊百姓,所以琅琊郡(或者说琅琊国)成为大晋朝南渡后第一个侨立的郡国。

  一开始的时候,就是依附在江乘县南头的金城,是没有实际领土的。但等到桓温做琅琊內史的时候,这廝秉性里閒不住,非但喜欢种树,还喜欢管事,便上书要求琅琊郡实立,於是朝廷反过来把江乘县划给了侨立的琅琊郡,也就是名郡实县,而郡治依然在金城。

  从刘阿乘等人所在的流民营地去西面的金城,直线距离其实非常近,但因为这年头隔著山不好走的缘故,要么从北面京口大道绕一下,要么从句容大道往南绕一下,但一个上午內总能来回。

  所以,对京口还算熟悉的刘吉利很早便抵达了此地,並正经的报上郡望、姓名,以及自己因为早两年而获得的白籍落户地,然后向郡府报案,说是打死了人。

  坦诚说,金城这里是有正经贼曹的,大晋朝的律法制度更是后世公认的完备……没错,两晋南北朝时期是中国律法、制度大规模前进的时期,这跟某些状况相互不耽误……再加上琅琊郡本身实际上只有一个县,所谓名郡实县,来郡中报案也是合乎法律流程的,所以郡中属吏不敢怠慢,立即招这位彭城刘氏的子弟入內,然后详细询问、记录。

  结果刚说了两句话,这些贼曹吏就觉得眼前这个报案人莫不是个失心疯?!

  无他,这个案子发生在流民营地內部……这年头,谁管你士族家中、坞堡內、流民队伍里的案子?

  须知道,律法是律法,制度是制度,但除此之外还有基本国情和基本国策的!

  別的不说,那大晋朝的基本国策是什么?

  渡江前不晓得,渡江后主打一个“镇之以静,群情自安”。

  这是从王导那时候就延续下来的基本国策……说白了就是不折腾,往大了说就是不搞工程,积极防御不大规模北伐,往小了说就是放任士族门阀和地方豪强自治,包括什么新来的士族越过人家吴地士族的庄园往会稽去占地,什么流民的白籍政策,都是一脉相承的。

  这个政策,对於后世人来说当然觉得怪异,但对於彼时刚刚南渡的大晋朝廷来说,地域矛盾、南北矛盾、经济矛盾、阶级矛盾都已经到一定份上,这个政策是真救命的。

  非只如此,王导之后,但凡是想做点事的,全都失败,全都招祸,似乎更加验证了这个政策的正確性。

  当然,桓温灭成汉是个例外,所以给建康朝廷带来了极大震动,都觉得再不北伐不光是道义上说不过去,考虑基本利害也过不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