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一章 慈善基金
  周三早晨,正做著上庭准备的索拉翁检察官,翻看著周弘送来的卷宗。
  突然他笑起来,“有意思,你认为,该案的受害者扎伦,反而应该被以胁迫罪起诉?”
  周弘点点头:“是的,我经过深入调查,扎伦的行为,完全构成section 309的要素。”
  “扎伦在三年学院期间,就多次威胁霸凌帕农,我走访了多个知情同学,包括一名学院老师,也给出了证词。”
  “可以说,帕农三年学院生涯,面对扎伦,已经不可避免会產生恐惧心理。”
  “在菜市场的碰面,和三年来两人相处模式並没有什么不同,扎伦再次辱骂帕农,扬言帕农不敢动手打他的话,就要帕农跪下,不然就去烧了帕农家的店,不过这一次,帕农应激反应下,在极度恐惧的情绪中,才有了挥拳的行为。”
  “section 309胁迫罪的要素,主观上,行为人具有胁迫他人的故意,目的是迫使被害人作为、不作为或忍受某事。”
  “客观上,使被害人產生真实恐惧,被害人因恐惧而违背意愿地作为、不作为或忍受。”
  “具体到这个案子,扎伦一次次给予帕农两个选择,一个是动手还击,一个是跪下。”
  “这两个选择,都属於帕农在极度恐惧下违背意愿的作为。”
  “动手还击,是作为1;跪下,是作为2。”
  “以前每次帕农都是被迫选择作为2,这一次,帕农选择了作为1。”
  “但实则两个作为,都是在极度恐惧下,帕农违背自己意愿的决定。”
  “所以,扎伦的行为,完全构成了section 309的犯罪要素。”
  周弘侃侃而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