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章 爭勇斗狠
  他自小体弱,为了强身健体选择习武,一练就是十几年。
  积年累月的锻炼不仅强壮了邓恩的体魄、也磨练了他的胆色。
  彼时电影古惑仔终於藉助碟片来到了邓恩家乡那个內陆县城,颳起了一阵迟来的“江湖风”。
  不少年轻人受其蛊惑走上了同样的义气道路,邓恩也是其中之一,而且由於出色的身手很快成为了所在高中周围一条街上的“大哥”。
  在一次口角引发的街头斗殴中,邓恩手持一把西瓜刀,连著砍翻了17人,其中甚至还有被叫来撑场子的、真正的“社会大哥”,並且在有关部门到来前成功脱身。
  那个时代监控並不普及,被砍的人也多半是“有头有脸”的人物,再加上伤势並不很严重,因此並没有闹到官面上。
  邓恩也因此一战成名。
  然而就在事后的庆功宴上,正在喝著啤酒吃著烤肉的邓恩被他父亲找到,拽到了爷爷的灵位面前。
  父亲让邓恩认错,然而年轻气盛的邓恩满脑子兄弟义气,觉得自己义薄云天,简直是个大英雄,又有什么错可以认?
  於是便是一场传统的棍棒教育。
  父子两个犟种分毫不让,结果就是邓恩在爷爷的灵位前被硬生生打断了腿。
  虽然之后顺利接好了腿,但稍微有点剧烈运动就会让邓恩的腿如同针扎般疼,再也无法復现当年的风光,不得不黯然“退出江湖”,把心思在了学业上。
  其实隨著自己渐渐长大,邓恩自己也清楚,父亲那一场毒打是真真切切救了自己,如果当时自己一条路走到黑,那么最好的结局也是在牢里度过余生,稍有不慎,横尸街头也不无可能。
  只是一条腿不能剧烈运动,已经是赚大了。
  可在明白这一点前,邓恩心中一直抱有一点被父亲打残的恨意;在明白了这一点后,作为典型的东亚家庭成长起来的孩子,邓恩又不知道该如何表现自己的悔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