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57章 不像城市的城市
  是的,这份法令的名字就叫“有利於诸侯”,其內容包括禁止皇帝在诸侯领地建设城堡,承认诸侯对辖区城市的控制,以及禁止皇帝对诸侯领地直接徵税。
  这项法律起了个极坏的头,在腓特烈二世死后的大空位期,邦国主权和邦国领地化的概念开始渐渐有了雏形,並在隨后取得了更大的成果——1356年由查理四世颁布的《金璽詔书》,几乎肯定了诸侯们在他们自己的领地內地位与独立君主无异。
  现在,轮到拉斯洛来收拾这跨越两百年的大烂摊子,此前他已经被折磨得的不轻,此后还要继续遭受折磨。
  而在东罗马帝国的故土,情况就大不相同了。
  无论是查士丁尼一世的旧制,还是后来推行的军区制度,乃至奥斯曼帝国统治期间,遍及各地的文官体系始终运转良好。
  那些能写会算的官吏们负责统计各地臣民的財政状况,並徵收大体合理的赋税,有时这些税款大部分都供给地方,有时候则上缴给中央。
  地方拿钱多,中央势力就弱,容易形成割据;
  中央拿钱多,近卫军队就强,呈现强干弱枝的状態。
  前者最终会导向叛乱,甚至割裂国家,后者则容易滋生腐败,甚至再现禁卫军继承法的闹剧。
  不论镇守一方的將军们得势,还是稳坐君士坦丁堡的皇帝掌权,文官体系却不会受到太多的影响。
  他们是最好用的工具,区別只是由谁来使用罢了。
  这也就导致本来居住在此地的臣民们对於王室官员的管理不怎么牴触,而那些从西方远道而来,在此扎根的军事新贵们却怒斥此举有违传统。
  在他们看来,皇帝应该尊重他们,继续沿用广泛使用於法兰西和帝国的特恩权制度。
  不过,眼下权势日盛的拉斯洛可不会惯著他们,在一场巴尔干十字军领主的集会中,拉斯洛直接给了他们两个选择。
  要么入乡隨俗,与本土贵族一起缴纳赋税,享受部分税收减免的特权,要么改封东方,获得一片价值更高的领地,同时也必须直面奥斯曼人的威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