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章 成名与新作
  这篇评论一发表,就像一滴水落入了滚油之中,掀起了层层波澜。让这篇原本仅仅在市民阶层中流传的温馨故事,瞬间被拔高到了“严肃文学”的高度。
  无数对《伦敦快讯》这种“不入流”的低俗小报不屑一顾的绅士,纷纷派人去购买,只为一睹这篇小说的真容。
  在现在的伦敦社交圈,你要是没读过《最后一片叶子》,没有为老画家贝尔曼的牺牲掉两滴眼泪,甚至都不好意思和人攀谈。
  “米歇尔这傢伙可真厉害啊。”麦可甚至开始在想,当初给米歇尔的稿费是不是有点低。
  三十先令?当时已经是一个给新人的天价了,但现在看来,以这篇小说给《伦敦快讯》带来的收益,哪怕三十英镑都不为过。
  不过下一刻他就打消了这个念头,《最后一片叶子》这篇小说已经是过去式了。如今的关键是,得把米歇尔稳住,让他稳定的给《伦敦快讯》供稿......
  ……
  与此同时,在公寓那阴暗潮湿的阁楼中,米歇尔正在奋笔疾书
  米歇尔並不知道自己已经成了伦敦社交圈和文学圈里的新话题,他一只手稳住摇摇晃晃的桌子,另一只手快速地在纸张上书写。
  房间里,廉价墨水和腐烂木头的气味混杂出了一股莫名的味道。
  这个星期他几乎没有出门,除了去楼下买几个黑麵包充飢,剩下的时间全都消耗在了这叠稿纸上。
  原因有两点:一是为了节约开销,毕竟他现在只剩下五先令了,而一个黑麵包售价往往在一两个便士之间;二则是儘快把《血字的研究》写出来,获取新的稿费。
  虽然是他第一次写长篇小说,但米歇尔却写得异常得心应手。穿越后莫名增强的记忆力和学习能力,再加上前世无数的阅读积累,他几乎不需要太多构思,那些精妙的推理和剧情就自然而然地流淌到了笔尖下。
  那个戴著猎鹿帽、叼著菸斗、性格古怪却又智商超群的侦探,正一点点在纸上活过来,穿过伦敦浓重的雾气向这个时代走来。
  终於,隨著最后一个句號落下,米歇尔长长地舒了一口气,他揉了揉酸痛的手腕,感觉全身的骨头都快散架了。但看著面前厚厚的一叠手稿,一种前所未有的满足感涌上了心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