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32章 纳投名状
  这是必然的,首先最起码的一点就是语言问题,亚洲各国的艺人想要来华夏发展,学习汉语可是个必要条件,至少要能够用中文进行交流与沟通吧。
  关于这一点,虽然有关部门并没有给出明面上的条文要求,但在审核方面,却有一条隐形的限制。
  那些有外国艺人参演的影视作品,若是采用配音的方式,审核就会面临很多的坎坷,除非是把配音部分的内容剪掉。
  此外综艺节目也是同样如此,还有演唱会、广告等方面,都有着无形的门槛。
  当然,有关部门肯定不会将具体原因说出来,但国内那些但凡只要是有门路有关系的影视公司,却是都知道这条潜规则。
  再加上星河集团这边也做出了表率,其名下签约的那些日、韩艺人都经过老师的加紧培训,能说一口较为流利的普通话。
  如此其他国内的影视公司也不好对这条潜规则再说些什么,只能将“艺人参演影视项目时,必须要能够说普通话”作为条件,加入到合同条款中。
  而这倒是促使日、韩演艺圈出现了一股学习普通话的热潮。
  汉语而已,在大量利益的驱动下,再加上文化上的联系,这些日、韩偶像学起来不知道有多快。
  甚至于这种汉语热还因为偶像的原因,反向扩散到了日、韩等国的年轻群体中。
  毕竟他们的偶像在华国发展,拍中文戏,唱中文歌,若是他们不学习中文,怎么追星?怎么听歌?怎么看剧?
  当然,除了要能够说中文以外,其他隐形的限制也有不少。
  例如这些来华夏发展的日、韩偶像明星不能有违法的不良嗜好,华夏国内对于某些东西那可是严厉禁止的。
  除此之外,不能在外网发表不利于华夏的言论,认同一个华夏的主张……
  反正总而言之,就是要想来华夏发展捞金,就得缴纳投名状,站在华夏这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