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章 初入北境(中)
  “比打猎痛快多了。”马柯·派柏喘著气,他箭囊里箭没少几根,矛头已被血染成了暗红色。
  “南方的狼可没这么凶。”卡列斯爵士给大家看他矛杆前端的牙印。
  “没有人受伤吧?”艾德慕的二十根箭就剩三四根了,他的长矛还掛在鞍旁。
  “没有。”
  “马儿也没事。”
  大家的回覆令艾德慕颇感欣慰。
  趁著狼尸没有冻透,眾人忙著烧热水,扒狼皮、煮狼肉,吃不完的狼肉抹上盐掛起来,处理完三十多头狼也是午夜了。
  狼肉的肉质粗硬,油水不多,肉汤的味道尚可。
  艾德慕让人把狼肝都交给他,切成一指厚的薄片,开封一桶平时不常吃的黄油,用勺子舀在平底锅里融化,然后以洋葱碎、大蒜末熗锅,把狼肝薄片煎熟,撒上胡椒粉和盐。
  一个生狼肝重半磅到一磅之间,出锅了分到每个人的量也就半份肝,够尝个鲜罢了,但这异香扑鼻的黄油煎狼肝吃得大家口舌生津,回味无穷,吃光了还大呼不过癮。
  艾德慕只好再割些肥嫩的狼肋排,用同样的配料炒出来,又煮了些加生薑、白糖的黄啤酒,让眾人吃饱喝足。
  河间地总督之子喜欢美味佳肴不奇怪,但亲自下厨给身边的人烹飪伙食还是有点奇怪的。
  不过,艾德慕不介意,身上有些小怪癖反而能帮他拉近人与人之间的距离。
  何况,一个集体里吃得怎么样,是关乎集体士气的重要条件,在封建社会,能为大家带来美食並负责分配美食,本身即是一种力量与恩德的体现。
  艾德慕见过奔流城宴会上的霍斯特老公爵是什么样子,每一道菜他都可以优先选取最好吃的部位,如果他愿意,也可以將一道菜让给指定的贵族先品尝,以示上位者的友善与荣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