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3章 兰芳条约(下)
  1881年十月十五日。
  新加坡,总督府海峡厅。
  窗外的风似乎终於要把屋子里最后一丝湿热耗尽,总督府临时布置的巨大的会议桌上,此刻正摆放著足以决定南洋未来三十年命运的筹码。
  长桌的上首,坐著东道主、海峡殖民地总督弗雷德里克·韦尔德爵士,左右两侧是对华事务司司长,海峡殖民地总检察长,皇家海军中国舰队司令,洋行代表以及大东电报局的商务代表出席。
  左侧,是来自海牙的特使、荷兰王国前外交大臣范·戈尔施泰因男爵。这位年近六旬的老贵族此刻脸色灰败,更显苍老。
  他的身边坐著狼狈不堪的巴达维亚总督斯雅各布,还有海牙临时派驻接替的海军上校,以及荷兰东印度公司法律顾问拉维诺。
  右侧,是美国特使、陆军准將谢尔曼,海军准將舒费尔特,接替已故领事工作的副领事哈里森,亚洲分舰队“里奇蒙”號舰长。
  以及商务顾问,代表標准石油及温彻斯特等公司的联合代理人。
  兰芳一边只来了一个白髮苍苍的大唐总长,刘阿生,身后站了几个客家新军的头目。
  而陈九,作为海峡殖民地华人事务特別顾问及兰芳方面的商务代表,坐在长桌的末端。他穿著一身剪裁得体的黑色长衫,既不显眼,又无法被忽视。
  经过最后的一轮秘密磋商,1881年《新加坡协定》(又称《兰芳条约》)正式签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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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英帝国、美利坚合眾国、尼德兰王国及兰芳垦殖公司关於解决婆罗洲西部事宜之
  《新 加 坡 协 定》
  (treaty of singapore, 188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