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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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毫无疑问,斯诺德是很享受这种感觉。
  那种血液快速流动,神经高度紧绷,肾上腺素迸发一瞬间的愉悦刺激,这对于斯诺德来说,是有记忆以来觉得最有意思的事。
  这片草原甚至草原尽头的海洋,斯诺德可以毫不费力地猎杀任何一种生物,不限体型。
  不过这些动物都很怕他,会说话的,不会说话的,都害怕他。见到他就跑,跑得不见踪影。他偶尔会当做没看见,放他们一条生路。不高兴了,打一顿。
  死或者活,看猎物自己的运气。
  斯诺德很喜欢,可惜的是,这种愉悦感总是很短暂。所以他也总是懒洋洋的。
  脊椎骨的电流缓慢的爬升,这是他战斗或者猎杀时候从未感受过的陌生。指尖有点麻,耳廓与舌尖也有点麻,斯诺德睁着一双血色的双眸,紧紧地凝视着她。
  宁安刚才说,交换唾液代表了迅速拉进关系,用来表达对一个人的喜爱。
  他不知道是不是骗他的屁话,但他知道,亲吻好像是一件很舒服的事。
  他很喜欢啊……
  “额……”宁安两只手折叠地撑着大佬漂亮的胸肌,弱小,无辜,但可怜巴巴。
  不知道为什么,气氛在这一瞬间热烈得人头皮炸裂。
  脚趾头不自觉勾起来,窘迫,脸上发烧。
  没办法,菜鸡对这种高难度场面就是有点应对无能,大脑宕机是常有的事。
  宁安舔了舔干涩的唇瓣,不由地回想起她无聊又咸鱼的上辈子——身为畅销言情小说作家,小说写了一本又一本,特么的全都是纯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