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八章兑换的窍门,逃离斩杀线
  “不愧是好酒啊!”
  刘千煌醉醺醺的从床上醒来,称讚著昨天痛饮的沛国佳酿。
  本来他昨天打算喝两口就睡来著,不曾想,酒是老英雄,越喝越奋勇。回过头来,已是豪饮。
  二百五十坛,数了数房间里的垃圾,他昨天就足足喝了二百五十坛沛国佳酿。
  一坛百金,二百五十坛也就是两万五千两金,足以顶得上曹建斌他父亲全家的资產了。
  不过曹嵩家產其实並不只有这么一点。这是被曹建斌挥霍之后的结果。
  要知道单单根据野史《三国志》记载,曹嵩可是花过亿钱给自己买了个太尉当的,而当时一百钱是一金,也就是说,曹嵩买官足足花了百万金。
  而新三国正史里的曹嵩,不但不比野史里记载的穷,相反,要远远比野史里记载的富裕。
  至於为什么变卖家產之后就得两万五千金呢?那就得问问曹嵩的好大儿曹建斌了。当初曹建斌刺董失败逃亡,標吕布去搜查他的住所时,杀死的那些人,並不是曹操的小区物业,而是他僱佣的下人。
  要知道根据新三国正史的记载,僱佣下人可是一种极其奢侈的行为。刘备赖在东吴的时候,仅仅是多请了几个厨子,就差点把东吴吃破產。堂堂鲁肃,家里有下人的时候,喝酒都得典当身上的貂皮衣服。而吕布在曹建斌住所杀死的那些人,全都是曹操的下人。
  所以说,曹嵩真不愧是新三国第一富家翁啊!
  这亦是末法之世的一个侧面。
  “兑换,成了大问题。”
  哼著自创的小曲,刘千煌从食材区兑换了一份免费的汉堡,放到嘴里吃了起来。
  『汉堡不大,麵包很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