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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书时代初中一二年级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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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山脚下的少年

  人的记忆是会窜台的。可这座山后的校园,我闭上眼还能走回去。

  我的少年时光,是从一座小山后开始的。那年夏天,手里攥著县一中的录取通知书,心里欢喜是有的,迟疑也是有的。那所人人艷羡的学校离家太远,住校的日子,於年少的我而言总带著几分漂泊的茫然——陌生的床,陌生的食堂,陌生的夜里翻身时床板吱呀作响。而山后那所新成立的学校,像一颗安静的种子,就落在我家屋后。翻过那座不高的小山丘,踩著碎石小径,不过十几分钟的路。不用住校,不用在陌生的宿舍里辗转难眠,不用把想家的滋味压在枕头底下。

  其实,这背后藏著一个朴素又无奈的心思:家里条件不好,没钱供我住校。不住校,就不用额外支出生活费,能为家里省一笔钱。仅此而已。年少的我早已学会了不去奢望什么,把那份对县一中的嚮往轻轻放下,转身走进了山后的校园。

  1990年的9月,风里还带著夏末的余温。我踏入这所年轻的校园时,它尚显稚嫩,三个年级,每个年级不过四个班。我们是第三届,带著几分懵懂与好奇,在简陋却乾净的教室里坐定,开启了属於我们的那一段青春。彼时整个中国都浸在北京亚运会的热潮里,那份热烈也悄悄漫进了山脚下的校园,成了我们青春里最鲜明的底色。

  没有彩色电视,没有网络,我们对亚运的所有嚮往都藏在收音机略带沙哑的播报声中,或是从报纸上模糊的黑白照片里,从课间同学们围在一起拼凑的消息里。谁得了一块金牌,第二天整个年级都知道了,凑在一起说得眉飞色舞。《亚洲雄风》的旋律一遍遍在校园里迴荡,激昂的歌声裹著少年人的热望,飘过围墙,飘向屋后的小山丘。吉祥物盼盼的模样印在笔记本上,绣在书包上,成了那个秋天最动人的符號,也成了校园里最流行的风景。

  课堂上,老师们依旧循循善诱,粉笔在黑板上沙沙作响。我们低头演算、朗读,试图將亚运的喧囂暂且搁在窗外。可少年人的心思终究藏不住,偶尔被赛事牵动,上课走神是常有的事。老师点名叫人爬黑板答题,我怀著几分紧张站起身,走到黑板前,脑海里却还迴响著赛场的吶喊。原本烂熟於心的知识点忽然模糊了,指尖握著粉笔迟迟落不下去,脸颊涨得通红。同学们低声浅笑,那份青涩与窘迫,如今想来依旧鲜活如昨。

  课余的时光简单却满是朝气。女生们穿著当时最流行的健美裤,身姿轻盈地穿过校园小径,阳光落在她们发梢,镀上一层温柔的金边。男生们则聚在一起,模仿著亚运赛场上的口號,语气鏗鏘,眼里满是少年人的意气。日子过得简朴,没有精致的文具,没有华丽的衣衫,可那份纯粹的欢喜、那份蓬勃的朝气,足以照亮整段青春。

  为了办好这场盛会,全社会都动了起来。捐款的热潮也悄然漫进我们的校园。老师站在讲台上,语气真挚地號召我们为亚运尽一份绵薄之力。话语里的热忱,感染了在场的每一个人。我们这群孩子那时几乎没有压岁钱的概念,口袋里常年空空荡荡。想捐款,只能匆匆跑回家,怯生生地向父母开口。

  我深知家里的窘迫。父母的每一分钱都是从牙缝里省出来的,是顶著烈日、踏著寒霜挣来的。可当我小心翼翼说出捐款的事时,母亲没有半分犹豫。她沉默著从口袋里摸出几张皱巴巴的零钱,轻轻放在我手里。没有多言,却藏著最深的温柔。我攥著那几张零钱,心里又暖又涩。如今早已记不清具体数额——或许是一角,或许是两角,或许是五角,最多不过一块钱。可在那时,那是我家沉甸甸的心意,也是我对亚运最真挚的祝福。要知道,当时一整个学期的学费也不过十几块钱。那几分几角的捐款,便成了我少年时光里最珍贵的一份担当。

  也是在那一年,我迎来了变声期。嗓子变得格外脆弱,像被砂纸轻轻打磨过,稍稍多唱几句便会沙哑刺痛。连跟著同学们一起高唱《亚洲雄风》都只能低声附和。那份想要放声吶喊的热忱,终究被沙哑的嗓音辜负,却也成了那段时光里一个小小的遗憾,温柔而难忘。有时候同学们唱到高潮处,那句“亚洲雄风震天吼”从他们嘴里炸出来,我只能张张嘴,声音卡在喉咙里出不来。旁边的同学拍拍我的肩膀,什么也没说,继续吼他的。那时候就觉得,能吼出来,真好。

  我的入学成绩还算不错。学號是11,一个简单普通的数字,却藏著我少年时的骄傲与努力。开学不过几天便被老师选中,成了语文课代表。握著同学们的作业本往返於教室与办公室之间,心里满是欢喜与自豪。没过多久又凭著扎实的数学功底兼任了数学课代表,在数字与公式的世界里挥洒著少年的劲头。

  而真正让我改变的,是我们的英语老师。我格外喜欢她——喜欢她温柔的嗓音,喜欢她讲课时认真的模样。她读英语课文的时候声音很轻很软,像春天的风从窗缝里钻进来。有时候她站在讲台上,阳光刚好照在她侧脸上,我们就安安静静地听,谁也不说话。那份喜欢,化作了我学英语的动力,让我在枯燥的单词与语法中找到了乐趣。我拼命背单词、练句型,日復一日,成绩一路往上走,最终衝到了年级第一,甚至超过了那位母亲是英语老师的同学。当老师宣布我成为英语课代表时,心里的欢喜藏都藏不住。语文、数学、英语,三门主课的课代表,我一当就是两年。从初一到初二,那份责任与骄傲陪著我走过了最青涩的少年时光。

  如今回想起来,那位英语老师身上总带著几分让人心疼的温柔。用现在的话说,她大抵是个恋爱脑,把所有的柔软与付出都给了当时的男朋友。放学路上,我们常看见英语老师。她个子小,伞也小。伞举在男友头顶,自己半边身子淋在雨里。雨水顺著她袖子往下淌,她没擦,也没换手。我们远远跟著,谁也没说话。她男友很高,伞沿正好到他眉毛。他两手插在裤兜里,步子大,她得紧走几步才跟得上。那把伞一直往他那边斜,像长在他头顶似的。我们远远看著,心里满是不平,悄悄替她委屈,替她不值。可谁也不敢说什么,只是放慢脚步,假装没看见,等她走远了才继续往前走。

  后来我们还在她男朋友单位的家属楼下见过她。那是放学后乱逛时偶然撞见的。她就蹲在家属楼楼下的洗衣池边,安安静静地搓洗著衣物。面前摆著一大盆衣服——男方一家人的衣物,堆得像座小山。她的双手本该是握著粉笔写字的手,纤细温柔,此刻却泡在冰冷的水里,被浸得发白髮皱,连指尖都泛著淡淡的青。我们看著她默默搓洗,没有抱怨,没有懈怠,心里的心疼又多了几分。冬天的自来水凉得刺骨。她的手在冷水里泡久了,关节处裂开一道道小口子,贴著白色的胶布,可她还是照样洗,照样搓,照样把那堆衣服一件一件拧乾、晾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