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05章 吏治
  赵怀安深知,军队、幕府的效率,直接关係到生死存亡。而本朝的署事制度在到了乾符这会时,已经相当散漫。
  所以自在光州建立节帅幕府时,便以身作则,与麾下核心將佐“未明已即事,过晡始散”,励精图治。
  就是从天没亮就要干活,天黑才散。
  而现在,这套署事制度赵怀安准备推广到光、寿、庐三州的所有州、县衙门以及各级军营之中。
  这些细则由幕府整理后,颁布为严格的《署事条例》:“凡我保义军治下,无论文武官吏,每日卯时闻鼓即起,辰时必须聚於公厅圆坐,参议词讼,理会公事。除节帅府颁布之法定假日外,任何人不得无故缺席废务。”
  为了確保这一制度的执行,赵怀安还引入了后世的“签到”制度。
  即每个衙署和军营的门口,都设有一个“公座文簿”,也就是签到簿。
  所有官吏每日抵达后,必须亲笔署名画押。若有公干外出者,也必须在文薄上註明事由与去向。每日酉时公事结束,还需再次署名,方可离去。
  对於违反署事条例者,惩罚也是异常严厉的。
  节帅幕府的督查对此有明確规定:“有禄官吏人等,今后无故不至公厅聚会议事者,第一次通报批评,罚俸一月;第二次当眾决杖七下;第三次决杖一十七下;此后再不悔改者,罢了官职,永不敘用!”
  这个规定无疑是相当严格的。
  然而,当时在幕府先行试用的初期,依旧有“佐吏,日高方聚,未午即散————更有甚者,非时出城游猎,耽误公事”的现象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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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此,赵怀安在颁布这个细则时,专门补充了:“凡所有官吏,必须辰时早聚,即便当日公事毕结,亦需留守公厅,以防不测之紧急军务,申时之后方可散去。”
  而为了防止下面阳奉阴违,赵怀安从黑衣社中分了一支“锦衣社”出来,直接隶属在幕府下,负责不定期对各州县衙门进行突击检查。